尊敬的领导,您好:
      我叫刘XX,是兰考四季同达农业发展有限公司(下称:四季同达)的法人。
      2018年,方城县为了提升人文居住环境,对辖区内“三河一廊”进行综合治理,当时经人介绍认识了李XX(河南祥奕置业有限公司<下称:祥奕置业>的实际控制人),他声称方城县无论是县长(当时兼任“三河一廊”项目指挥部指挥长)、还是发包人(中国水利水电第十一工程局有限公司<下称:十一局>),或者“三河一廊”项目的总负责人他都非常熟悉,并自称是他把十一局引进方城,才有了“三河一廊”的项目。




附件1
      李XX说:他于2017年1月21日用祥奕置业已与十一局签订了《意向协议书》(详见附件1),并且可以完全做主将龙泉公园的绿化工程分包给我,我看了他们签的意向协议后,于2017年11月用四季同达公司与李XX的祥奕置业签订了一个亿的《绿化工程分包施工协议书》(详见附件2)。
2017年由于工程迟迟没有开工,直到2018年10月份双方统一将原协议作废,又补签了一份两个亿的《绿化工程分包施工协议书》(详见附件3)。
2018年10月底我们正式进场施工,直到今年7月1日龙泉公园正式开园,两年零九个月的时间内,两个亿的工程款只给我们结算了7300万(含材料款),其余费用全部是我们公司筹借垫付。


附件2
      我们多次找李XX和十一局要剩余工程款,他们一直找各种理由推脱就是不给,无奈之下,我公司将祥奕置业和十一局起诉至法院,由于部分工程量未进行第三方审计,我公司只得将案件分成两部分起诉,即已审计的1亿5千多万剩余未结部分8000万(详见附件4)和未审计的4000多万。
第一个案件我公司律师依照法定程序起诉并保全了十一局的账户,该案件将于12月2日开庭。


附件3
      我公司律师近日去法院第二个案件(指未审计的4000多万)的起诉事宜,依法办理财产保全手续时被拒,法院工作人员说:我们不会再给你们办理保全,第一个案件(指即将开庭的8000万案件)也正在查资料,准备把你们的保全撤销。


附件4
      经我们私下向法院的知情人了解,我们起诉十一局的案件上面有领导干预。
      2021年河南在洪水和疫情的肆虐下,企业经营举步维艰,为解决企业面临的突出问题和瓶颈制约,推动河南经济发展,部署开展了“万人助万企”活动,旨在帮助企业找到解决困境的方案,真正帮到点、扶到位。
      但是让我们想不明白的是,我们企业作为民营企业,几年来为了这个项目垫付了大量的资金,面临非常大的经营压力,当地政府不更应该助力我们要回工程款,解决企业经营困难吗?为什么我们依法提出保全不给我们办理?反而还要找理由撤销我们依法保全的资产?民营企业的权益该怎样维护?
      现请求各位领导,深入调查此事,还我单位一个公正公平的司法环境!
举报人:兰考四季同达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2021年 11 月 X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