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北京12月23日电(记者高敬)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日前分组审议了长江保护法草案三审稿。全国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认为,经过两次审议修改,草案三审稿内容更加丰富,针对性和可操作性更强,已经比较成熟,建议尽快表决通过,以法律武器保护长江母亲河。

全国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从船舶污染治理、防灾减灾等方面提出建议。张勇委员表示,作为我国第一部流域综合法律,长江保护法是一次有益的探索。流域综合立法要做好统筹协调、系统保护的顶层设计,草案三审稿规定国家建立长江保护协调机制,这是长江保护的基础性制度,要推动协调机制落地落实,尽早发挥统筹协调的作用。

有的与会人员表示,近年来,长江干线危险化学品运输量快速增长,同时长江也是沿江地区重要的水源地,一旦发生危险化学品泄漏等安全事故,将直接威胁沿江居民饮用水安全。建议把加快推进长江危险化学品运输安全保障体系建设、加强应急演练等写入法律条款,切实增强沿江两岸人民的安全感。

包信和委员提出,长江里有一些船舶比较老旧,漏油等问题对水质影响很大。建议对长江船舶进行分类,建立相关标准,明确哪些船舶在哪些区域可以航行,哪些船舶要强制报废,进一步提升长江船舶污染物治理水平。

李钺锋委员提出,建议明确国务院水行政主管部门对长江流域河湖岸线保护与修复的职责。

还有与会人员提出,长江流域跨流域调水不仅要考虑用水安全,也要考虑生态安全。此外,有与会人员建议补充对小水电工程的管理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