森林包装从事包装用纸及其制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主要产品包括原纸(牛皮箱板纸、瓦楞原纸)、瓦楞纸板、瓦楞纸箱(水印纸箱、胶印纸箱、数码纸箱)。公司产品广泛应用于包装物制造及工业品、消费品包装。
森林包装于12月22日在上交所主板上市,发行数量为5000万股,发行价格为18.97元/股,保荐机构为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保荐代表人为成鑫、宋财。
本次发行前,公司股东林启军持有公司29.79%的股份,其弟弟林启群持有公司25.53%的股份、哥哥林启法持有公司17.02%的股份、姐夫林加连持有公司17.02%的股份。林启军、林启群、林启法和林加连合计持有公司本次发行前89.36%的股份,四人签订一致行动协议,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发行5000万股股票后,林启军、林启群、林启法和林加连合计持有公司67.03%的股份,仍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林启军、林启群、林启法、林加连四人均为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
森林包装募集资金总额为9.49亿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8.90亿元。其中,1.98亿元用于绿色环保纸包装网上定制智能工厂建设项目,1.92亿元用于年产9000万平方米纸箱包装材料扩建项目,3.76亿元用于绿色环保数码喷墨印刷纸包装智能工厂,1.24亿元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森林包装本次上市发行费用为5893.00万元,其中保荐机构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获得承销及保荐费用3853.53万元,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获得审计及验资费用943.40万元,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获得律师费用573.58万元。
2017年至2020年1-6月,森林包装营业收入分别为21.55亿元、24.76亿元、20.46亿元、8.42亿元,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分别为1.88亿元、2.69亿元、1.70亿元、5654.54万元;实现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分别为2.39亿元、2.47亿元、1.65亿元、4,889.59万元。
上述同期,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1.60亿元、2.84亿元、2.58亿元、8541.55万元。其中,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分别为16.53亿元、22.88亿元、18.22亿元、7.47亿元。
2017年末至2020年6月末,森林包装资产总计分别为15.28亿元、15.68亿元、15.06亿元和15.34亿元,其中货币资金分别为1.33亿元、8383.53万元、3753.96万元和5449.01万元。
上述同期,森林包装负债合计分别为8.90亿元、7.56亿元、5.03亿元、5.11亿元。其中,短期借款分别为5.40亿元、4.52亿元、2.66亿元、2.62亿元。
2020年1-9月,根据经中汇会计师审阅的财务报表,森林包装实现营业收入14.82亿元,同比增长0.76%;实现净利润1.18亿元,同比增长33.01%;实现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净利润1.10亿元,同比增长28.90%。
基于2020年1-9月已实现的经营业绩,以及四季度以来的经营状况,森林包装谨慎预计2020年全年将实现营业收入约22.00亿元-22.30亿元,同比增长约7%-9%;实现净利润约2.00亿元-2.20亿元,同比增长约17%-30%;实现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净利润约1.85亿元-2.05亿元,同比增长约12%-25%。
2017年至2020年1-6月,森林包装综合毛利率呈逐年下滑趋势,分别为20.54%、18.10%、16.81%、15.14%。分产品来看,报告期内,公司原纸产品(牛皮箱板纸和瓦楞原纸)毛利率分别为19.23%、16.40%、14.78%和12.15%;瓦楞纸板毛利率分别为20.00%、18.73%、16.59%和15.32%;瓦楞纸箱毛利率分别为25.18%、23.60%、24.34%和23.34%。可见,报告期内,主要产品中原纸和瓦楞纸板的毛利率呈现小幅下降趋势,瓦楞纸箱的毛利率则较为平稳。
对此,森林包装表示,公司产品综合毛利率呈现小幅下降趋势主要是受行业景气度波动的影响。
报告期内,森林包装税收优惠增加的净利润占归母净利润比例平均超40%。2017年至2020年1-6月,森林包装扣除所得税后的增值税即征即退金额分别为6330.10万元、8198.05万元、6131.24万元、2176.86万元,企业所得税税收优惠金额分别为2394.29万元、2129.46万元、1374.17万元、238.62万元。
上述数据计算,2017年至2020年1-6月,森林包装税收优惠合计分别为8724.39万元、1.03亿元、7505.41万元、2415.48万元。
2017年至2020年1-6月,森林包装扣除税收优惠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分别为1.01亿元、1.66亿元、9484.07万元、3239.06万元,税收优惠增加的净利润占归母净利润比例分别为46.29%、38.36%、44.18%、42.72%。
此外,报告期内,森林包装及全资子公司森林造纸、临海森林、温岭森林频繁接受关联方担保。其中,正在履行的关联担保共17项,已经履行完毕的关联担保共102项。
另外,森林包装自曝违规转贷4.3亿。据华夏时报,森林包装自曝称,内部控制存在缺陷,报告期内,子公司森林造纸为了满足贷款银行受托支付要求,存在通过供应商取得银行贷款情况,2016年发生额度为1.69亿元,2017年为2.58亿元,2018年公司递交招股书前夜才整改了此类违规事项,报告期合计违规贷款达4.3亿元。
森林包装辩称,森林造纸通过供应商转贷的行为不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合同的规定,但相关融入资金均用于森林造纸的生产经营、并未给银行或其他主体造成损失等。与此相关的银行也纷纷出具证明,与森林造纸签署的上述借款合同正常且善意履行并已经履行完毕,不存在损害银行利益的情形等。也就是银行知道森林包装在违规使用贷款,但是没有侵犯银行利益,所以银行对违规行为不管不问。当地金融监管部门在知悉了违规转贷的行为后,仍出具证明表示2015年至2017年期间,未收到过森林造纸违法违规使用银行贷款的信访投诉。
去年,森林包装还发生一起安全生产事故,致1人死亡。招股书显示,2019年5月14日,森林包装发生一起导致一人死亡的安全事故,经调查,原因系抱车司机未及时发现走进抱车作业区域的人员,致其被轧身亡。
2019年8月23日,温岭市人民政府下发《温岭市人民政府关于批转森林包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5.14”车辆伤害事故调查报告的通知》(温政函[2019]119号),认定该事故性质系一般等级的生产安全事故。2019年9月20日,温岭市应急管理局出具《证明》,确认发行人自2016年1月1日至《证明》出具日之间未出现重大安全事故。温岭市应急管理局于2019年9月27日出具的“温应急罚[2019]021-1号、温应急罚[2019]021-2号”《行政处罚决定书》,认定为一般生产安全事故,发行人对事故的发生负有责任,对其处以罚款20.00万元;发行人水印厂区主要负责人林昊未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对事故发生负有责任,对其处以罚款6.03万元。上述罚款已于2019年9月29日缴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