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榆林市原横山县长城机械厂的下岗职工们反映,集资修建的房子10多年不能交付使用,当地有关部门是不是应该解决他们的问题,维护下他们的合法权益?  

2009年7月经横山县政府批准,在原机械厂的厂址修建经济适用住房,安置62名下岗职工和15名退休职工及改制后的遗留问题。经济适用住房设计总面积为16200多平方米,4栋,92套房。由横山县第二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签约承建,约定工程于2010年3月15日开工,2011年11月24日竣工,工期为438天。

下岗职工们称,施工方未按照原图纸施工,擅自变更4号楼的基础纸,变更后基础工程并没有通过验收就完成了整个主体,导致至今无法通过相关部门的验收,给该楼造成了重大的隐患。

下岗职工质疑的是,在2009年横山县同期同等的条件下此项工程的造价只需1800万,为什么机械厂的工程造价高达2349多万元?施工方对工程量进行虚假签证,这些签单中有的凭空捏造,有的是以少签多,有的是以小签大,肆无忌惮的凭空捏造工程价84万多元,为什么不能澄清和追责?2018年9月26日,横山(县)区委为处理涉及相关的问题成立了工作组,工作组为什么不解决对无法验收的4号楼问题,反而凭一份没有经过验收、审计的结算报告要求下岗职工接收无法通过正常验收的楼房?

政府是为了解决下岗职工的住房难题,启动经济适用住房建设是好事,我们下岗职工交口称赞!令人愤怒的是,承建方擅自变更施工方案使工程无法验收,这样的房子我们敢住吗?10多年给我们带来的经济损失谁来承担?虚假造价、虚假签证工程这些下岗施工10多年来一直不停的向陕西省巡视组和榆林市纪检委、横山区纪检委举报和反映,至今没有进行处理,向法院起诉也不给立案,他们不求别的,只求住上经过国家有关部门验收和审计过的质量可靠、价格公平、安全放心的房子。

2023年8月底,相关媒体接到这一舆情信息后,经研判认为,机械厂下岗职工反映的4号楼问题是民生问题,当地相关部门应该拿出可行性的处理意见,确保安置验收合格楼房。若涉及抬高工程造价、虚假签证等牟利的情况应一并查实处理。

横山区宣传部门非常重视这一舆情,依照相关流程转当地住建部门处理,该部门表示不归他们管辖处理后据,这一舆情又转当地信访部门处理。令人遗憾的是,信访部门至今没有就这一舆情进行反馈,这些下岗职工没有得到任何相关部门调查了解的信息。

原横山县长城机械厂的下岗职工们反映问题已经十多年了,为什么没有息访罢诉,根源无非是没有一个令人信服的答复。笔者认为,消除这一不安定因素的办法不是没有,如果当地职能部门能够捋顺“4号楼”的问题,确保质量安全、手续合法,依法办理产权证就是抓住了解决“矛盾”的钥匙。